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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 ~ 21:00
高校名称: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航天八院)
所在省市:北京
调剂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是否有公费名额:未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截止时间:未注明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 ,为加强和规范2021年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制定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公正、公平、公开
2 、按需招生、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注重质量
3、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诚信等方面的考核
二 、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文件精神,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 ,院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由院纪委书记、培养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纪检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复试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由院研究生部和培养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三 、招生计划
序号
学科
已录推免生
统考拟录数
类型
1
信息与通信工程
21
全日制学术型
2
控制科学与工程
12
全日制学术型
3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7
22
全日制学术型
四、复试工作
复试主要对考生身体、心理素质 、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外语能力进行系统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如因疫情体检可待拟录取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1 、复试分数线
学科
政治
外语
业务科一
业务科二
总分
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37
37
56
56
304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37
36
56
56
304
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院招生指标和培养人才需求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考生总分复试分数线按一级学科划定,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各培养单位复试名单。我院各学科不进行破格复试 。
2、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工作按教育部文件中相关要求,我院调剂复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调剂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复试分数线;
(2)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相近 ,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科应为“信息与通信工程 ” 、“控制科学与工程”和“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且初试考试科目应与我院公布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 ,外国语必须为英语(一),除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的物理电源和化学电源研究方向调剂考生外,业务课一必须为数学(一)。
(3)调剂申请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统一进行。
4、复试资格审查
各培养单位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审查条件以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考生需审核:①二代身份证;②准考证;③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④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⑤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网络面试考生需准备:①采集视频音频的设备(计算机、手机等)和配件(电源 、支架)等,并按照培养单位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必要的软件;②良好的网络环境;③必要文具。
5、复试办法
学籍学历异常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软件采用瞩目视频会议软件。网络远程复试学生端需双机位 。通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综合面试,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考核,综合面试时间为30分钟,复试成绩为100分。综合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
参加复试时 ,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 、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
6、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
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工作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科研能力 、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7、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入职体检要求 ,制订体检项目和体检要求。
8、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
复试成绩和初始成绩各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录取成绩=初试成绩/10+复试成绩/2,按录取成绩分学科在同一培养单位内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统考科目不同的在同一培养单位内按研究方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
五、录取工作
1 、一志愿考生录取
将录取指标分配到各学科,按相应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2、调剂考生录取
调剂复试的考生在一志愿考生确定拟录取后排序录取。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录取要求相同。
发送拟录取通知后的12小时内 ,考生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逾期不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院将取消拟录取 。
六、复试时间
3月15日后 ,复试由各培养单位分批进行。
七 、信息公开
我院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 ”、“谁公开 、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 、及时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 、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述渠道等信息予以公开。
院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 、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查,最终将根据初始、复试及全面审查的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审批,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上海教育考试院审核,正式录取名单将在院主页公布 。
八 、申述渠道
公示网站地址:www.sast.casc
监督电话号码:2418025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
24180000转纪委(纪委)
通信地址:上海市元江路3888号
邮政编码:201109
九、应急预案
1、考生不熟悉复试软件
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沟通 ,提前与考生进行系统联调,确保远程复试系统运转正常。
2 、考生不具备参加网络复试的网络条件
考生自费预定有稳定网络的宾馆房间参加复试,家庭确有困难的考生提供专项补助 ,考试完后通过快递回邮发票申请报销。
十、防疫措施
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远程复试场地的消毒、通风工作,并控制人数在要求范围内 ,错峰 、分批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