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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1 重庆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科目调整、网办公告、考试大纲、专业变动、推免信息等,持续更新中~~~


高校名称:重庆理工大学

所在省市:重庆

调剂专业:材料加工 、材料学、材料物理化学

是否有公费名额:未知

发布时间:2015-03-11

截止时间:未注明


研究生调剂专业:

(1)材料加工

(2)材料学

(3)材料物理化学

现有较多的调剂名额,请有意者尽快联系!

联系人:

重庆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杨老师

办公电话:62563178;手机:13594685951

QQ:409816513

邮箱:cl@cqut.edu.cn

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简介

附件2:重庆理工大学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3:重庆理工大学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简介:

重庆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材料加工工程学科是重庆市“十五 ”、“十一五”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是重庆市“十二五”重点学科。专业领域涵盖金属材料 、高分子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以及复合材料 。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22人,副教授20人 ,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为超过50% ,具有工程背景的教师比例超过80%。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骨干人才共14人次,其中,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计划人选1人,重庆市学术带头人2人 ,重庆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6人,重庆市杰青1人,巴渝学者1人 ,重庆市科研创新团队2个,校级创新团队4个 。

学院建有汽车零部件制造及检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庆市模具技术重点实验室 、重庆市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高校特种焊接材料与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重庆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C3P联合中心 、重庆市轻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表面工程分中心 。科研设备先进,实验设施优良 ,与许多大中型企业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承担了大量企业急需解决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现有实验室面积3300m2;拥有扫描电镜 、广角X衍射仪、综合热分析仪、辉光放电光谱仪 、纳米划痕测试系统、高频脉冲离子氮化炉、多功能超高真空离子镀膜仪 、快速原型机 、激光三维扫描仪、数控加工机床、630吨油压机等大型实验仪器设备及UG 、DEFORM、DANAFORM、MOLDFLOW等设计分析软件 ,各种大型仪器设备共计187台(套) ,设备总值3000余万元。

近5年来,获得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际支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计划 、重庆市重大攻关项目等共计300余项,科研经费达2900余万元 。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400余篇 ,其中SCI、EI、ISTP收录论文150余篇,获得发明专利20项,出版教材及专著25部。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奖20余项 ,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一等奖3项。科研成果被采用16项,直接经济效益达3亿元 。

附件2:重庆理工大学相关优惠政策

1.为鼓励成绩优异者就读我校 ,我校特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均可参评,奖金4000-10000元 ,评选比例100%。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请见附件3。

2.研究生在校期间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60%以上,奖励标准为2000-10000元/人.年 。同时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一辅 ”(助教、助研、助管 、学生辅导员)岗位 ,500元/月/生 ,以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3.国家助学金600元/月/生。

4.我校目前已开通助学贷款 、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实施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 ,补助为一次性发放,最高2000元 。

附件3: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积极鼓励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特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并制定本评定办法。

第二条凡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录取至我校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及会计硕士(MPAcc)的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另文规定),按时报到并办理完各项入学手续之后 ,均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评选。

第三条评定结束后,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在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发放 。

第四条评定办法

(一)特等奖

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获得特等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30分的非本校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211工程高校重点批次招收的毕业生;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15分的本校应届毕业生 。

(二)一等奖

评选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获得一等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校应届毕业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15分的非本校考生;

3.调剂入学且初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30分的考生。

(三)二等奖

评选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获得二等奖:

1.调剂入学且为“985 ” 、“211”工程院校重点批次招收的毕业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本校毕业生;

3.调剂入学的专业学位考生。

(四)三等奖

评选条件:

其他未获特等奖及一、二等奖的调剂考生

(五)以上奖项均不重复奖励 。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特等奖学金为10000元,一等奖学金为8000元 ,二等奖学金6000元 ,三等奖学金为4000元。

第六条评选程序

由有关二级学院在研究生新生录取结束后,根据评选办法评选出获奖候选人,报研究生处审核 ,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在新生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予以发放奖学金。

第七条本办法自2015年新生开始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