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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15考研究生法律硕士刑法学重点解析#间谍罪与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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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16-06-2614:17:31

一、间谍罪

间谍罪指的是参加间谍组织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

1.间谍行为方式:

1)参加间谍组织

2)接受间谍组织、代理人的任务

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轰击是否得逞不影响本罪成立)

2.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中国公民 、外国人、无国籍人士)。

3.“不认定 ”间谍罪:

1)被胁迫、欺骗进入间谍组织 ,且并未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2)不知间谍组织性质,只在其中从事勤杂事务。

4.叛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叛逃后又实施间谍行为,应实行“数罪并罚” 。

5.主观上明知对方为间谍组织而为其窃取 、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情报的 ,构成间谍罪。

二 、放火罪

放火罪指的是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行为方式:作为、不作为(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为前提) 。

2.本罪是“危险犯 ”,实施完毕放火行为即构成既遂。火灾是否发生 、是否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 ,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失火罪:结果犯,必须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后果才成立犯罪 。

3.以“放火”方法破坏交通工具,认定为破坏交通工具罪 ,不再定放火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