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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2614:55:50
一、法制史表格制备的方法
最有效记忆法制史的手段就是通过列表的形式来背诵法制史的知识点 。制作法制史表格需要细致,一目了然 ,方便记忆。而需要强调的是,表格制作最好是以两种方式来排序。第一种是按照西周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 、隋、唐、宋、元 、明、清的顺序,将各个朝代的立法指导思想、法律形式 、主要律典、主要罪名、刑罚原则 、刑罚、民事制度、中央司法机关 、审判制度等等列出 ,进行横向的比较 。特点是,各个朝代的要点非常清楚。第二种是各个朝代中的某一个要点单独拎出来列表,进行横向比较。特点是各种法律制度的变迁非常清楚。其实最好的是这两种方式都采用 。
二、按年代来列表格
唐朝
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宽简、稳定 、划一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格、式
主要律典《武德律》“一准隋开皇之律 ”《贞观律》标志着唐代基本法典定型《永徽律疏》元代后被称为《唐律疏议》 ,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最具社会影响的代表性法典《开元律》《唐六典》第一部行政法典《大中刑律统类》形成“刑统”这种新的法典编纂的形式
特点及历史地位(1)一准乎礼(2)科条简要,繁简适中(3)用刑持平(4)立法技术空前完善(1)目前为止保存下来最早 、最完整的封建法典;(2)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 ,影响力远超国界,特别是东亚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刑事立法原则(1)区分公罪与私罪(2)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3)合并论罪从重(4)自首减免刑罚(5)类推原则(6)老幼废疾减刑(7)累犯加重(8)贵族官员犯罪减免刑罚(9)同居相隐不为罪(10)良贱相犯依身份论处(11)化外人有犯(12)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封建制五刑:笞、杖、徒 、流、死主要罪名“十恶”、“六杀 ” 、“六赃”和保辜
主要罪名“十恶”、“六杀”、“六赃 ”和保辜制度
民事立法“出举”是有息借贷 ,“负债”是无息借贷“七出 ” 、“三不去”和“义绝”为婚姻解除条件继承分为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
行政立法三省六部制: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三省,吏、户 、礼、兵、刑、工六部御史台,为唐朝监察机构 ,下设台院 、殿院和察院“四善二十七最 ”
经济立法均田制、租庸调法、“舶脚”“抽分”“收市 ”
司法制度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司推事死刑三复奏 、五复奏制度
三、按照朝代法律制度特点来列表格
名称作者时间地位注释
铸刑书郑国子产公元前536年第一部成文法了解 ,公布成文法的意义﹡
法经魏国李悝(kuī)战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⑴6篇:《盗》《贼》《网》《捕》《杂》《具》⑵“盗贼”:危害国家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网捕”属于诉讼法范畴;“杂 ”是其他规定;“具”相当于总则⑶六禁:规定在杂法中,淫禁 、狡禁、城禁、嬉禁 、徙禁、金禁⑴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曹魏律/三国魏明帝时期首次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⑴删繁就简,增加篇目至18篇。⑵将“具律 ”改为刑名,置于律首。⑶八议入律 。⑷改革刑罚。
晋律张斐(fěi)杜预作注西晋晋武帝时期首次在“刑名”后加“法例”⑴新增《法例》篇目。⑵精简律令章句 。⑶再度改革刑制。⑷增加律注 ,与法典和为一体。
北齐律/北齐首次将“刑名 ”“法例”合为“名例律”⑴形成12篇的体例 。⑵首创《名例律》的法典篇目。⑶确定“重罪十条 ”。⑷确立鞭杖徒流死五刑 。
永徽律疏长孙无忌等高宗永徽二年中华法系的最高成就,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⑴一准乎礼;⑵科条简要、繁简适中;⑶用刑持平;⑷立法技术空前完善
唐六典/玄宗开元年间第一部较为系统的行政法典治职 、教职、礼职、政职、刑职 、事职六部分30卷(谐:只叫你争形势)
宋刑统窦仪等宋太祖建隆初年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沿袭唐刑统,“终宋之世 ,用之不改”
至元新格何荣祖1291年元代第一部成文法典/
大明律/朱元璋期间首次以六部职能分篇为体例条文简于唐律,精神严于宋律
明大诰/朱元璋期间发行量最大的一部封建法典主要是案例和朱元璋的训诫;效力在律之上;犯罪者有大诰减刑,无大诰加刑;朱元璋死后被废止
大清律例/乾隆年间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沿袭大明律
以上两种列表格式示例可以任选一种使用 ,但是列表时候注意不能太繁琐,要点简明扼要最好。考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复习和阅读习惯,制作专属于自己的复习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