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考研网

考研真题笔记模板题库资源推介平台

工作时间:9:00 ~ 21:00

法学#2017考研究生民法总论复习笔记#物权法定主义

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科目调整、网办公告、考试大纲、专业变动、推免信息等,持续更新中~~~


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16-06-2609:07:11

物权法定主义––物权种类创设原则

具体内容包括:

1、类型法定,又被称之为类型强制

所谓类型法定是指物权的类型只能又《物权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 ,不得由当事人随意创设,即当事人在其协议中不得明确规定其过合同设定的权利为物权,也不得设定与法定的物权不相符合的物权 。当事人创设物权法所未规定的物权不能发生物权的效力 ,但是这并不能否定当事人的约定的效力 ,当事人的约定仍然有效,只不过只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合同只产生债权效力)

2 、物权的内容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过协议设定。

3、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 ,而不能由当事人过协议加以设定。

4、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随意确定 。物权法定原则与合同自由原则的区别体现了合同法与物权法的不同之处 。

  △物权法定原则不仅仅禁止当事人约定法律所未规定的物权类型和内容,而且也限制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规范创设《物权法》和其他法律所未规定的物权类型 ,因此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均不能创设物权类型和改变法律所规定的物权内容。

专硕的题型复杂多样,内容范围广,想要在专硕考试中突出重围 ,不仅需要灵活掌握答题技巧,同时,跟平时的积累也是密不可分的 ,为了方便大家学习,三人行考试网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7考研系列备考专题,所有你不明白的都会一一帮你搞定。同时 ,三人行考试网一直为大家推出 ,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