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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16-11-1119:08:48
案例分析题是让很多考生望而生畏的题型 ,很多考生在答题时往往感觉茫无边际,不知从何下手,因而丢分的可能性大 。其实案例分析题就是要多多看案例分析 ,见多了,就知道了该如何分析了,下面是三人行考试网分享给大家的关于遗蹭扶养协议的效力的案例分析。
叶广胜为某村村民 ,老伴去世早,独自将两个儿子扶养成人。大儿子叶军高中毕业后,去南方打工并在当地结婚 ,与家中甚少来往 。小儿子叶伟在家务农,结婚后与年事已高的父亲同住。考虑到大儿子经济条件较好,小儿子夫妇又如此孝顺,叶老汉于1995年写下一份遗嘱 ,自己的三间瓦房及存款5000元,于其死后全部由小儿子叶伟继承。到1997年,叶伟夫妻经朋友介绍去省城当临时工 ,并暂定居省城 。叶老汉在一次中风后因无力照料自己的起居,遂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由村里负责叶老汉的生养死葬,叶老汉死后 ,其所有的三间瓦房归村委会所有。此后,村里专门派人照顾直至他两年后病故,并为其办理了后事。在办理后事时发现了叶老汉的l万元的存折 。后村委会依约定占有了他的三间房屋。叶老汉的两个儿子对此提出异议。
[问题]
1.叶老汉生前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2.叶老汉的三间房屋应归谁所有?
3.叶老汉的1万元存款应如何处理?
[案例解析]
1.叶老汉生前所立的遗嘱部分有效。《继承法》第5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 。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叶老汉对其所有的三间房屋的前后两次处分行为,应以其与村委会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为准 ,其生前遗嘱中由叶伟继承其三间房屋的部分无效,但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叶老汉的1万元存款应由长子叶军继承2500元 ,小儿子叶伟继承7500元。因为叶老汉生前遗嘱中关于5000元存款由叶伟继承的部分仍然有效,因此这5000元应按遗嘱继承办理,由叶伟继承 。对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均没有涉及的5000元 ,按法定继承办理。叶军和叶伟作为叶老汉的法定继承人,应平均分配继承,只能由其兄长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即王忠堂死后,由王忠义继承遗嘱未处分的5000元,而后王忠义又意外死亡 ,发生转继承,由他的妻子继承他已经继承的份额,此处不要求具备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要件。
3.2000元的债务应当由王忠义承担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且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规定 ,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本案中王忠义是王忠堂惟一的法定继承人,应从他继承的5000元中偿付债务后 ,由其妻继承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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