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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18法硕备考#搞清民法中对<物>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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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17-05-2321:21:07

以下是三人行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2018法硕备考:搞清民法中对‘物’的理解” ,考研是一段漫长的旅程,三人行考试网一路陪伴大家备战2018年考研!

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

民法的分类在法硕考试中 ,占据重要的位置 ,可以说是每年重要的环境,属于初选择题的部分,需要同学们多加注意与掌握。今天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教研室的老师就为大家讲解一下民法中对“物 ”的分析和理解。

下面所列表格是民法关于物的简单分类 ,要求同学们熟悉记忆 。

标准

类型

根据物是否具有移动性

动产:能够移动且不因移动损害其价值的物 。

不动产:不能移动或移动损害其价值的物。

根据两物之间的关系

主物:起主要作用的物。

从物:辅助主物发挥作用的物 。

根据两物之间的派生关系

原物:能够产生收益的物。

孳息:原物所产生的收益。

天然孳息:摘下的果子、剪下的羊毛 、割下的鹿茸、牛黄等 。

法定孳息:利息、租金 、承包金 、红利、股息等。

根据物是否具有特定性

特定物:独具特征,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也包括经交易当事人指定被特定化的种类物。(从一匹宝马牌汽车中挑选出来的某一辆)

种类物:具有共同的属性 ,可以过品牌、规格 、型号等加以确定的物 。

三人行考试网建议,在上述表格当中,同学们应当注重理解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之间的关系 ,这些是物的分类中的重中之重。

1、正确理解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主物的效力时及于从物的主物和从物都必须是独立的物,从物并不是主物的构成部分主物和从物的所有权必须是同一人典型例子如下,空调和遥控器 、领带和领带夹、鼠标和鼠标、垫门和钥匙属于主从关系 ,但是衣服和衣扣 、裤子和拉锁、房屋和窗户、茶碗和茶盖等不能认定为主从关系。

2 、正确理解原物和孳息的关系:原物和孳息都必须是独立的物,如树和长在该树上的树叶、腹中的牛犊等都不能认定为原物和孳息的关系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 ,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 ,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三人行考试网祝愿大家考入期望的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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