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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18-04-1915:56:33
以下是三人行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学考研:民法总论之法人联营”的相关内容 ,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一、概念
联营是企业之间或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的联合经营,它是法人参加横向经济联合的主要形式。在联营中 ,联营各方的地位平等,主要过章程或者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二 、分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的形式包括:
1、法人型联营(多个联营主体共同组成新的经济实体,联营主体有法人资格)
2、合伙型联营(多个联营主体共同组成新的经济实体 ,是合伙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3 、合同型联营(多个联营主体按照合同约定独立经营,没有组成新的经济实体)
三、在联营中主要应当注意两个问题:
1、保底条款:
指联营一方参与投资、经者管理 ,分享盈利,但不承担亏损―――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投资及固定利润的条款。其效力为:
(1)该条款无效
(2)联营体亏损时保底方已取回的固定利润应退回
(3)该条款无软不影响联营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2 、名为联营 ,实为借贷
(1)该条款指一方虽投资,但不参与经营管理也不承担风险,不论亏盈均按期回收固定利润 。
(2)该条款属《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七)项及《合同法》第52条第(三)项所列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的条款 ,即“隐匿条款,绝对无效”
(3)不仅该条款无效,而且整个''联营合同“均归无效。因为联营是假 ,借贷是真。非金融机构之间的企业资金拆借行为历来为我国法所不允许。
(4)具体处理有3点:
A.本金返还给出资方
B.出资方利息没收
C.对另一方处以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罚款 。
以上是三人行考试网为大家准备整理的“2019法学考研:民法总论之法人联营”的相关内容。另外,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三人行考试网为广大学子推出2019考研系列备考专题,三人行考试网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与每年的大纲进行深入并具有针对性的指导分析 ,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三人行考试网一直为大家推出,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 ,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