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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20-08-2512:00:47
以下是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教研组老师为大家整理的“三人行考试网2018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学白皮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相关信息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四十八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1、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安全保障义务属于注意义务) 。
宾馆、商场 、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2、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未尽到适当注意义务,即认定过错存在 。
3、责任承担
(1)直接责任
在没有第三人介入的情况下,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直接承担侵权责任。
(2)补充责任
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的情况下 ,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者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有过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