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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20-08-2512:00:47
以下是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教研组老师为大家整理的“三人行考试网2018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学白皮书: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三十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 ,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包括:
1 、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
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
3、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