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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21考研究生法硕#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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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20-04-2814:21:11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 ,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三人行考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一起来看 。

(一)犯罪对象所呈现的是事物的外部特征 ,而犯罪客体所表现的是行为的内在本质;所以 ,犯罪对象可以为人们的感官所感知,而犯罪客体要通过人们的思维来认识。

(二)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不一定决定犯罪的性质

(三)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 ,而犯罪对象并非如此。

(四)任何犯罪都必然使犯罪客体受到一定的侵害,但却不一定损害犯罪对象;

(五)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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