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考研网

考研真题笔记模板题库资源推介平台

工作时间:9:00 ~ 21:00

法学#2021考研究生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33)

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科目调整、网办公告、考试大纲、专业变动、推免信息等,持续更新中~~~


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20-04-1014:38:22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 ,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今天跟随三人行考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33)”,一起来看。

案例

保证的范围及效力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 ,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三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但未约定保证范围 。提货一个月后 ,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 ,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 ,公司的账户被冻结 。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 ,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法院。

[问题]

1.丙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2.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3.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案例解析:

1.丙公司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本案中,丙公司与乙公司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范围未作约定 ,因此 ,依本条规定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即丙公司应对甲公司欠乙公司的30万元主债务及利息等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2.有效。《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 。 ”本案中 ,甲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将其欠乙公司的债务转让给丁公司,因此 ,甲公司与丁公司间的债务转让具有法律效力。

3.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许可甲公司转让债务给丁公司 ,但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同意,所以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三人行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33)”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预祝同学们都能顺利的通过考试!更多法学考研信息尽在考研法学频道!

相关推荐:

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考研的区别

法律硕士考研报考要求

法硕刑法学简答题备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