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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人行考试网2016-05-27相关院校: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9
一 、培养目标
国际法专业培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精通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 ,掌握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海商法、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法 、WTO法律制度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高,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法律人才 。
具体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及良好的品德。
2、具有国际法的坚实理论功底和较高的专业技能。掌握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规章制度,经过良好的法学方法训练,具有较高的从事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海商法 、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法、WTO法律制度的专业技能 。
3、具有高水平的外语能力,能熟练 、准确地阅读、翻译专业著述和流利地使用外语交流 ,以适应涉外工作的需要;能从事高层次的司法、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二、研究方向
1 、国际公法
2、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
4 、国际环境法
5、国际人权法
6、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法
7 、WTO法律制度
三、学习年限
1、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三年。
2 、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3、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 ,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 ,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延长至四年 。
4、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 ,以结业论。
四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4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一)学位公共课(计10学分)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108课时4学分
第一外国语144课时4学分
专业外语36课时2学分
(二)学位专业课(计12学分)
国际公法专题54课时3学分
国际私法专题54课时3学分
国际经济法专题54课时3学分
WTO法律制度54课时3学分
(三)选修课(计10学分 ,其中本专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
一、限选课:
1、国际公法方向:
海洋法36课时2学分
国际法经典案例36课时2学分
国际法经典著作36课时2学分
2、国际私法方向:
国际私法著作精读36课时2学分
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36课时2学分
法律适用前沿问题研究36课时2学分
3 、国际经济法方向:
国际贸易法专题36课时2学分
国际金融法专题36课时2学分
海商法36课时2学分
4、国际环境法方向:
国际环境法36课时2学分
国际法经典案例36课时2学分
环境伦理学36课时2学分
5、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权法36课时2学分
国际人道主义法36课时2学分
国际刑法36课时2学分
6 、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方向:
国际民事诉讼法36课时2学分
国际民事仲裁法36课时2学分
国际私法著作精读36课时2学分
7、WTO法律制度方向:
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多边协定36课时2学分
WTO前沿问题36课时2学分
WTO贸易救济措施专题36课时2学分
(二)其他选修课
欧盟法概论、国际关系史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国际投资法专题、国际税法专题 、法律冲突理论研究、德国民法典改革前沿问题及其对于中国民法典立法的借鉴作用、现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德文法律文选、区际私法、国际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专题研究 、世界经济专题研究、电子商务法、科技法 、InternationalCommercialLaw、国际私法经典著作、第二外语 、比较程序法、海事国际私法、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多边 、比较冲突法、国际民商事案例评析
(四)、读书报告(计2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应在本学科 、专业范围(或小组)内做两次读书报告,每次读书报告均应向指导教师提交《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读书报告考核表》 。
(五)、补修课
刑法学(国际公法方向、国际人权法方向)
民商法学(国际公法方向、国际私法方向 、国际经济法方向、国际环境法方向、国际人权法方向 、WTO法律制度方向、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方向)
经济法学(国际私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 、WTO法律制度方向、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方向)
环保法学(国际环境法方向)
五、其他教学环节
(一)科研论文(2学分)
应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提交一篇3000字以上的学年论文或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经导师评阅后计2学分。
(二)社会实践
属于应届生的必修环节 ,由导师和学院组织落实,共36课时,不计学分。
六 、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 ,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 。
2、坚持学校教育与借助社会力量教育相结合,聘任立法 、司法、法学研究院所等在京兄弟院校的专家做导师,开展校内外、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
3、硕士生培养方面 ,采取以课题研究与课程学习为主 、论文为辅的方式。
4、加强与社会实践的紧密联系,抓紧实施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开展模拟法庭教学 、专题研讨、学术报告和论文评选等方式 ,实现教学双方的互动 。
5、加强培养计划的动态管理,使研究生的培养和科研紧密结合起来。允许研究生开展体现个性和风险性研究。
七 、考核方式
1、在专业学位课及选修课的考核方面,可以根据课程特点 ,改变传统单一考核形式,以面试、论文 、答辩等多种方式着重进行能力考察 。加大试题中学科前沿内容所占比重,重在考察学生的思维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口试应有三个导师共同参加。
2、第一学年及第二学年(选择两年完成学业者应在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应分别提交学年论文。
3、硕士生应进行中期考核分流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分流登记表》,中期考核是对硕士生前期学习的总结和考核 。考核由三至五位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进行。硕士生须通过中期考核分流方能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硕士中期考核分流时间一般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进行 。《硕士中期考核分流表》可在研究生院培养办网站下载。
八 、学位论文
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并修满所需学分者 ,可以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要求学生在第四学期(选择两年完成学业者应在第二学期)确定论文选题并进行开题报告,导师帮助学生做出研究提纲,并把握选题的意义 。
导师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 ,把握最新资料的搜集,提出修改意见,保证论文的质量。
九、答辩及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学位论文水平符合规定的条件,由指导老师推荐学生参加答辩。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可适当聘请外单位的专家参加 ,经论文答辩委员会、院学位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