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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免试办法#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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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考研信息»院校信息»推荐免试办法»河北农业大学20..

来源: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2020-10-09相关院校:河北农业大学

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确保推免生招生质量 ,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正 、公平。

2.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选拔 。

3.突出科研创新能力,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指导接收推免生工作。

2.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本学院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组织复试 、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

三、招生计划

1.推免生占用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招生学院应按照《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安排接收工作。未完成接收推免生计划的专业,其余量可用于2021年公开招考 。

四、接收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无考试作弊 、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

五、申请及接收办法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按国家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信息注册、网上报名 、填报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学生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 ,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

(三)考生参加复试。

1.申请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 ,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由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安排复试 。

2.申请人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①《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点此下载);②《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点此下载);③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全部课程成绩单;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密封提交外 ,其他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按顺序排列并用燕尾夹固定,申请材料在复试时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学科秘书,一经收到 ,不再退还。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

3.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内容。重在考查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各类考核内容的分值并计算总成绩,作为综合排名的依据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

(四)拟录取

1.复试合格考生 ,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确定是否拟录取。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复试不合格: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

2.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点此下载体检表)。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考生,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 ,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

六、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待录取推免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 、学费及奖助

1.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

2.2021年学费 、助学金 、奖学金标准如下:

(1)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年7000元。

(2)助学金: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每人每年6000元,每学年按十个月平均发放。

(3)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种单项奖学金 。

3.“三助”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 、助管的“三助”岗位。

八、其他说明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 ,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我校将于2021年9月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 ,受到纪律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4)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 。

九、咨询与投诉

咨询电话:0312-7521303;

投诉电话:0312-7521499 。

为便于核实处理,投诉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

十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71001

电话:0312-7521303

传真:0312-7521303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0年9月17日

附: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秘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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