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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免试办法#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公告

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科目调整、网办公告、考试大纲、专业变动、推免信息等,持续更新中~~~


类目:考研信息»院校信息»推荐免试办法»西南政法大学20..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2020-10-04相关院校:西南政法大学

一 、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2021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301名 ,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根据报考情况在招生总数中机动调整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并经“推免服务系统”审核通过 。

3.本科所学专业具有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报考专业硕士可放宽至具有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或者本科所在学校与我校签订有研究生合作培养协议。

4.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 ,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本科所学专业不得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

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本科所学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

部分学科(或方向)根据培养要求 ,允许跨一级学科申请,范围如下:

(1)刑事侦查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国家安全学专业接受法学、公安学 、政治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 、外国语言学专业申请;侦查学专业接受法学 、公安学专业申请。

(2)人工智能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接受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申请。

(3)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接受环境科学、社会学 、经济学专业申请 。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请无效: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 ,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申请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齐备的 。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推免生,请于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过期我校不再接受报名。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于2020年10月14日下午在西南政法大学网站(http://.cn/ycms/stu/),并按“系统须知 ”提示要求,安装“学信网APP”手机软件。

3.复试交费:考生通过复试系统交纳复试费每人50元 。

4.复试报到:考生应于10月16日上午9:00进入复试系统指定考场进行复试报到。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设备和场所 ,在复试报到考场中进行复试系统验证和复试模拟测试。报到时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备查 。

5.复试时间:10月16日下午2:00至10月17日下午5:00,(具体安排于报到时见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页面公示的《复试报到须知》)。

6.复试内容:面试(含外语听说测试)

(1)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举止和礼仪。内容包括考生个人陈述 、专业知识问答(随机抽题)、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提问)及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内容 ,满分为200分 。

(2)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小组由各学科(专业、方向)根据实际情况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立就《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量化得分表》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3)考生结束面试后 ,应进入“面试成绩等候考场”等待成绩通知 ,未按时进入考场等待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

(4)如果因网络故障造成考生面试中断无法进行时,该考生顺延至面试组最后,按面试流程重新面试 ,面试题目必须更换。

7.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二)录取

1.根据我校推免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成绩未达120分者(不含120分),不予录取 。

2.我校将于复试结束后公布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向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不予接受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无论何时 ,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 、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 ,取消推免资格 ,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

六、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凡是我校接收的推免生 ,可享受以下奖助学待遇:

1.授予西南政法大学一等新生奖学金资格,正式录取后,奖励金额为12000元;在读期间特别优秀的 ,可按条件参评国家奖学金。

2.享受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并且可以根据需要申请“三助 ”岗位,获得岗位津贴。

3.在读期间达到相应学习、科研条件的 ,可申请综合奖学金 、科研奖励和出国留学奖学金 。

具体奖励额度和奖励办法参见我校相关奖助政策 。

七、监督投诉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 、检查。

投诉电话:023-67258879(监察处)。

投诉电子信箱:xzhpb@swupl.edu.cn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邮政编码:401120

联系人: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

图文传真:023-67258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