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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1933年成立法律系 ,是西南地区建立最早的法科之一。王伯琦 、周新民、杨鸿烈、瞿同祖 、费孝通、张耀曾、陈盛清 、陈绍源等大师执掌教鞭、造就专才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云大法律系整体搬迁至重庆,与其他高校法律系共同组建西南政法学院。1980年 ,云南大学法律系重建并于次年开始招生;1999年成立法学院,是目前云南省层次最高、专业最齐全 、培养人才规模最大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
学院现设有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事法学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 、经济法与国际法教研室等5个教研室,10个研究中心以及《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编辑部 。设有法学和禁毒学两个本科专业。1993年获得经济法硕士点 ,1995年获得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点,1999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2002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自主设置知识产权、民族法学和禁毒学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03年与民族学学科联合申报,获得民族法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 。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10个二级学科专业),并承担云南大学民族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现有全日制本科生900余人、研究生近600多人 ,还有在职法律硕士学生500多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2人,其中教授15人 、副教授24人,讲师4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人 ,11人具有海外经历 。
近年来,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校际交流合作,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武汉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保持交流关系 ,与美国路易斯维尔大学、佛蒙特大学、英国阿伯丁大学 、挪威奥斯陆大学、荷兰莱顿大学、德国萨尔大学 、越南河内法律大学、印度国际大学、泰国如诺大学、香港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知名大学展了持续而深入的学术交流,并与挪威奥斯陆大学、德国萨尔大学等开展了研究生交流培养项目。
云南大学法学院是教育部首批应用型 、复合型法律卓越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教育部“法律硕士综合试点改革”单位之一 ,并建有由财政部支持的“东南亚法律实验室 ”;民族法学专业是云南省重点学科,拥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沿边开放中的重大法治问题研究团队”等。
让全国各院校的优秀大学生能够深入了解云南大学法学学科信息动态,并希望能够招收一批国内各高校未来有意向从事法学研究、且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法学院将于2018年7月18日至21日举办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
本次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旨在促进各高校法学专业优秀本科生之间的交流,为青年学生提供了解和认识云南大学法学院的机会,计划通过专题学术讲座、学员分组交流 、校园参观等方式,增强学员对于学术研究的兴趣 。通过夏令营活动 ,云南大学法学院将从中选拔出部分优秀本科生,作为推荐免试攻读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依据之一。欢迎踊跃报名参加,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7月18日-7月21日
二、夏令营活动计划
三、营员申请条件及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我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大学本科三年级学生(2019届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前三年总评学业成绩(绩点或课程成绩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前30% ,或者虽然学业成绩不在本专业前30%,但在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者,如有相关科研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亦可申请 。
3.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4.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5.身心健康 。
6.无违法违纪情形。
(二)申请材料
1.《云南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报名信息表》1份。
2.《本科成绩单》及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的排名情况(加盖教务部门公章)1份 。
3.《其他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论文发表、专利发明 、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1套。
4.《云南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 ”安全责任协议书》(附件2)。
上述材料须按照举办学院(研究院)的要求及时提交 。
(三)申请方式
本申请采用书面申请方式。6月20日-6月29日,学法院开始接受学生报名。申请人在6月20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以快递方式送交或寄送至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东外环南路云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650500 ,联系电话0871-65033627;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faxueyuanlunwen@126.com。
(四)材料审核及营员选拔
学院将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由学院夏令营选拔工作小组具体执行,由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选拔小组将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申请条件 ,依据参营人数,确定夏令营参营名单并提交学院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夏令营参营名单确定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初审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于7月11日前公示。学院给营员发送《夏令营拟录取通知》、《参加云南大学法学院2018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回执》和《云南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安全责任协议书》 。收到录取通知的营员将能否参加本次夏令营的回执电子版发回制定邮箱。《云南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安全责任协议书》需营员签字 ,入营时交接待工作人员。
四、参营人数
计划接收营员数为40人 。
五 、选拔考核实施细则
(一)选拔考核内容
学院将按专业开展优秀营员的选拔考核工作。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即:背景评估、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笔试分专业方向进行 。法学理论主要考查法理学知识;法律史主要考查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主要考查宪法原理和行政法原理;刑法学主要考查中国刑法学;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主要考查民法学知识(含民法总论 、物权法、合同法和侵权法原理)、诉讼法学主要考查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主要考查经济法总论、国际法学主要考查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基本原理。法律硕士(法学)主要考查刑事和民事案例分析。法律硕士(非法学)主要考查逻辑能力和写作能力 。
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听说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查核。综合能力考查主要测试营员掌握本专业知识的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 、学习计划以及心理素质等。
(二)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计算
背景评估占20%、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40%(其中英语听说占10%,综合面试占30%)。
(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运用
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情况 ,确定优秀营员名单、合格营员与不合格营员 。不合格营员不予录取。
其中优秀营员与合格营员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的优秀营员和合格营员,可直接接收为云南大学法学院2019年“推免生”。
2.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如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法学院 ,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基本线(含总分 、单科)的,体检合格直接进入复试并优先录取 。合格营员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基本线(含总分、单科)的,经体检合格 ,直接进入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排名情况决定是否录取。
特别提示:本学院2015级本科生已报名参加省外知名院校夏令营、拟申请推免至外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不建议参加本次夏令营活动。
六 、奖学金、助学金和项目支持
通过夏令营活动录取的优秀营员考生均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合格营员可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另外,学院评定的社会资助奖学金在入学第一年度优先资助通过夏令营活动录取的优秀营员考生。学院科研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通过夏令营活动录取的优秀营员考生 。
七、公示
2018年9月初 ,研究生院汇总并审核数据后,将《云南大学2018年夏令营活动优秀营员名单》在网站中予以公示。
八、保障政策
(一)食宿
学校将为入选营员提供夏令营期间在昆的食宿(注:本校营员或家庭所在地是昆明市呈贡区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交通费
外地院校营员请自行预定往返车票,学校将资助外地来昆的部分交通费用(参照学校所在地到昆明的火车硬座票或高铁二等座票标准) ,营员入营报到时须提供来昆交通工具票据以便于学校报销,返程交通费用待学生寄回交通工具票据后予以报销(营员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 。
(三)保险
学校将为入选营员统一购买在云南大学活动期间的团体意外保险。来返途中意外保险由营员自行购买。
九 、其他注意事项
(一)若发现申请材料有虚假成分,学校即取消申请人一切由此获得的利益 ,并保留追溯的权利
(二)营员报到后要求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不得擅自离营或离校,否则我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且不提供任何补助。
(三)营员必须遵守云南大学的相关规定,按照统一的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并注意安全 。
“云南大学法学院2018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 ”由学院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执行。未尽事宜由法学院暑期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云南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通背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