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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16-12-2011:06:23
以下是教研组为大家整理的2017法制史考点?材料分析,以供考生参考复习 。
二十三、其他材料分析知识点:
1 、唐朝义绝和明朝义绝的区别。
据《唐律疏议•户婚》载:“(夫)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外祖父母、伯叔父母 、兄弟、姑、姊妹。”“妻殴詈夫之祖父母 、父母 ,杀伤夫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 、姊妹及与夫之缌麻以上亲,若妻通奸及欲害夫者 。 ”或者“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 、伯叔父母、兄弟、姑 、姊妹自相杀者”,均为“义绝”。犯“义绝 ”者 ,必须强制离婚。
明朝对义绝做出了新的解释,相对于唐朝,这一时期侧重于婚姻关系本身的状况 ,与唐律义绝条件中侧重于夫对妻族、妻对夫族的欧杀罪、奸非罪,以及妻子对夫的谋害罪有所不同 。
2.元朝诉讼代理制度。
元朝的诉讼制度有所发展,突出表现为“诉讼”在法典中开始独立成篇。反映出实体法与程序法开始逐步分离。
元代开始出现诉讼代理,考虑到年老 、残疾行动不便者 ,自诉能力有限,允许其亲属中了解情况者代理诉讼 。在实际诉讼中,元朝的代理只适用于两种人 ,一种是年老和疾病、行动不便者,另一类是退休或暂时离任的官员。
元朝的诉讼管辖中有一种“约会”制度,即当遇到不同户籍、不同民族及僧侣之间发生刑民诉讼时 ,政府要出面将相关户籍的直属上司请来共同审理。
3.独子兼祧制度 。
独子兼祧是清朝独创,民间俗称“两房合一子 ”,即一子可以继承两房的香火和财产。独子兼祧为清代在继承制度上的一种创制 ,有利于两房的延续。独子兼祧制度中独子出继的两房应该为同父兄弟,而且必须双方同意,并且有全族的书面见证 ,才可以一人继承两房宗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