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真题笔记模板题库资源推介平台
工作时间:9:00 ~ 21:00
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20-03-2414:18:51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 ,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三人行考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11)”,一起来看 。案例
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行为
A为一机械厂的采购员 ,经常在全国各地出差。Y是其邻居,平时以采撷山药为生。1988年10月,Y在山中挖到一名贵草药 ,正好A要到上海出差,于是Y就委托A将草药带去卖掉,据说上海这种草药的价钱较高 。A却将草药带到邻村的一朋友家中。朋友的父亲B是一名老中医 ,他看了之后请A将草药卖于他,并表示愿给A200元的好处费。结果A以低于上海市场将近500元的价格把草药卖给了B 。双方还约定,如果事后Y来此处打听这种草药的市场价格,B就说此草药现在已经大跌价 ,在上海也不值钱了。不想此事被正要到B家来看病的Y的一个远房亲戚听见,不久就告诉了Y。Y遂要求A和B赔偿自己的损失 。
[问题]
1.A的代理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2.Y是否有权要求A和B两人赔偿?为什么?
案例解析:
1.A的行为是一种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Y委托A将草药带到上海去卖 ,而A却将草药卖于B,这本身就违背了被代理人的意思;而且A还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让草药,更是直接损害了Y的利益;A在出让草药的过程中 ,私下收受了B给予的好处费,将草药以低价卖给B,并相约共同欺骗Y ,这就是相互串通,共同损害被代理人Y的利益。
2.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因此,本案中A与第三人B应对Y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以上就是三人行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11)”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预祝同学们都能顺利的通过考试!更多法学考研信息尽在考研法学频道!
相关推荐:
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考研的区别
法律硕士考研报考要求
法硕刑法学简答题备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