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考研网

考研真题笔记模板题库资源推介平台

工作时间:9:00 ~ 21:00

法学#2021法硕考研究生民法学#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科目调整、网办公告、考试大纲、专业变动、推免信息等,持续更新中~~~


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20-06-2818:35:22

法硕考试科目一共分为五科 ,民法 、刑法 、法理、宪法、法制史 ,大家的基础阶段已经快收尾了吗?法硕知识点零碎较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整理相关知识点进行回顾,以此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

1 、概念

代理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

△代他人为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由他人代替自己行为并承受法律效果的人 ,称为被代理人 。

2、特征

(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A.代理人从事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类:

a、民事法律行为

b 、民事诉讼的行为

c、某些财政、行政行为,如代理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

后面两种实际上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

B.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

a、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立遗嘱、结婚等)

(a)遗嘱中的代书遗嘱不是代理,因为在代书遗嘱中所有的意思表示的内容都是由立遗嘱人作出的 ,代书人只不过是把这个意思表示如实记载下来而已,所以看作是委托更为合适 。

(b)结婚是不可以代理的,但是离婚在诉讼中是可以代理的 ,在离婚诉讼中,并没有代理人身的部分,只是代理财产部分 ,在人身部分须由当事人自己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 ,律师只是起到传达的作用,并不是律师自己的意思表示。

b 、双方当事人约定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演出、发表演讲等)不得代理。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通则》只承认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代理,而不包括以代理人名义进行的代理 。但是《合同法》第402条、第403条承认了隐名代理制度。具体内容参见本书委托合同部分的阐述。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

A.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应独立思考 、自主作出意思表示 。这种意思表示包括代理人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 ,也包括受领第三人的意思表示。

B.代理人从事代理时还须拥有代理权。代理权是代理人能够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并使该行为的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资格 。具体包括有代理权和在代理权限内为法律行为两个方面。

(4)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在代理活动中,代理人不因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接取得任何个人利益 ,由代理行为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自应由被代理人本人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