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考研网

考研真题笔记模板题库资源推介平台

工作时间:9:00 ~ 21:00

法学#刑法总则重点知识回顾#主刑

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科目调整、网办公告、考试大纲、专业变动、推免信息等,持续更新中~~~


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16-06-2609:54:54

一、管制★★★

(一)时间: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

(二)限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可能构成脱逃罪 、破坏监管秩序罪。

(三)可以适用禁止令。

可以适用禁止令:管制、缓刑 。禁止令的内容要根据犯罪行为具体判断。如,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在没有赔偿、还清所欠他人财产之前,可以禁止其购买奢侈品 ,禁止其进入高档场所进行消费。禁止令的内容不得妨害一个人正常的社会生活 。

(四)实行社区矫正。命题: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times

应当实行社区矫正:管制 、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劳动应当同工同酬 。

(六)刑期起算:判决执行之日 。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因为同一事实被行政拘留的,可以折抵。

二 、拘役★★★

(一)时间: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 。

(二)剥夺人身自由。

(三)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四)每月可以回家1~2天 。

(五)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六)刑期起算:判决执行之日。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因为同一事实被行政拘留的,可以折抵。

三、有期徒刑★

(一)时间: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35年 ,高20年 。

≧35年 ,高25年。

死缓减为有期徒刑,25年。

(二)无偿劳动 。

(三)刑期起算:判决执行之日 。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四、无期徒刑★

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甲犯故意杀人罪 ,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 。&times

五 、死刑★★★★★

(一)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二)死刑执行方式:立即执行 、死缓。

死刑立即执行:高人民法院判决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报高人民法院核准 。

死缓:高人民法院判决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但不能核准。

(三)不适用死刑(既不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也不能适用死缓)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1)审判:从羁押开始到被执行死刑之前 。只要因为同一犯罪事实在羁押到执行死刑的过程中有过怀孕现象,无论该事实在什么时候再判 ,都不适用死刑。

(2)怀孕:存在过怀孕现象。包括分娩、流产 。

2.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1)审判:执行死刑前

(区别: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决时,已满75周岁的人 ,符合缓刑条件的 ,应当宣告缓刑 。)

(2)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暴力性+规定死刑

(三)死缓:

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

1.2年期满以后

有重大立功的,减为25年有期徒刑

故意犯罪 ,查证属实,报高人民法院核准,立即执行死刑 。(查证属实:判决罪名成立。)

2.死缓执行期间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执行期满之日起算 。

注意:整个刑罚论中没有“次日 ”的说法!

冲刺的号角已经吹响,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 ,你一路披荆斩棘。行百里者半于九十,黎明的曙光即将刺破暗沉的黑夜,考研人定要咬紧牙关 ,背水一战!三人行考试网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6考研、 、、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 ,三人行考试网一直为大家推出 ,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