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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16-06-2611:00:59
第一部分本章内容概述
本篇主要讲解的是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本章主要包括八节的内容 ,在历年法硕的考查中,本章内容被考查到的知识点的概率高 。其中合同的的订立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担保、违约责任等几节的内容最为重要,本次知识点讲解的主要是合同的担保这一节内容中,有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相关知识点 ,这一知识点在理解上有一些难度,需要深入讲解一下。
第二部分知识点讲解
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有两种,1、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主合同纠纷未经裁判或仲裁,未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 ,债权人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有权拒绝 。2 、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注意: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或不明确 ,为连带保证。
关于保证期间是一个难点,1、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保证期间内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免除责任。2、连带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或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未要求的 ,免除保证责任 。注意,在一般保证中,6个月的保证期间之内 ,债权人需要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6个月的保证期间内 ,债权人需要向保证人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保证人才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第三部分再现
2012.31单选题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A6个月B1年C2年D4年
注意: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期间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这两个期间极其容易混淆,一定要注意区分。
本文作者为三人行考试网辅导名师––李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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