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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17法硕考研究生宪法学重点内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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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三人行考试网>法学>正文

时间:2016-12-0513:57:13

法理学是法律硕士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之一 ,下面三人行考试网就再为大家梳理一下,希望同学们可以利用笔记查缺补漏。

《宪法学》重点内容

  16.国务院概述?

答: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

①国务院组成 、任期:

★组成成员: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任不得超2届) 、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秘书长(副主任不是国务院组成)。

★连任不得超过2届的职位:全国人大委员长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主席、副主席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②国务院领导体制:总体总理负责制、各部委实行部长 、主任负责制 。

③国务院职权:

★法规制定权: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国务院的计划 、报告都须在全国人大及其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上以“议案 ”形式提出。

★行政区域划分权: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

◆全国人大批准省 、自治区 、直辖市的建置 。

●批准自治州、自治县、市 、县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戒严宣布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

★其他职权:行政的自由裁量权 。

★审计机关受国务院领导 ,但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个人干涉。

17.公民基本权利:

守法平等

平等权司法平等《1982宪法》明确规定立法不平等,敌对分子无立法权

反对特权

被选举权、选举权:普选权 ,普遍程度反映民主程度

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自由——言论 、出版、集会、结社 、游行、示威

公民基本权利宗教信仰自由:自传、自主 、自办

公民诉愿权:批评 、建议、申诉、控告 、检举、取得赔偿权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 、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通信秘密。

社会经济 、教育、文化权利:

特定主体权利:

外国人权利:

①平等权:法律的根本属性 ,其他一切权利实现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原则 。

★平等权涵义:1)守法上平等2)司法上平等3)反对特权。

★平等是法律规定的同等对待,并非权利义务对等。

②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诉愿权 。

★选举与被选举权:当家作主直接体现、参与国家管理基本手段 、行使国家权利基本形式。

★政治自由:言论自由(首要) ,出版自由,集会 、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

●言论自由的延伸:出版、集会 、游行、示威(来自请愿权) 。

●宗教团体、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坚持“自传 、自主、自办”的三自原则,因为宗教存在长期性、国际性 、民族性、群众性的特点。

●诉愿权:批评权、建议权 、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取得赔偿权。

◆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 、国家工作人员都有批评权、建议权 。

◆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都有申诉权 、控告权、检举权 。

③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 、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通信秘密。

★逮捕: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 、检察机关为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 ,可对身体、物品 、住宅进行搜查 。

★公安、检察机关为国家安全、追查刑事犯罪(民事侵权不可),可对信件内容进行检查。

★《1982宪法》第一次写入“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人格尊严内容。

④社会经济 、教育 、文化方面的权利:

★劳动权:“有劳动能力公民 ”从事劳动、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

★物质帮助权:只要是中国公民,在年老、疾病 、丧失劳动力(不含失业)时都可得国家的物质帮助 ,国家为此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医疗卫生事业。

⑤外国人权利:

★外国人不包括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交人员 、外国在中国的法人。

★1793《法国共和一年宪法》首次规定“政治庇护”,受庇护外国人,不受驱逐或引渡 。

★庇护权(居留权、政治避难权)涵义:1)受庇护权只给予提出申请要求的外国人2)庇护原因必须出于政治原因(非一般刑事犯罪原因)3)可以同意也可不同意4)受庇护的外国人不受引渡、驱逐 、按一般外国侨民对待。

  18.国家机关组织、活动原则?

答:国家机关是国家为实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职能而建立起来的特定社会组织形式。国体的性质决定国家机关的性质 。

①民主集中制原则:最基本的组织 、活动原则。

★意志代表方面:全国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 ,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权限划分方面:最高行政机关、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军事机关等由全国人大产生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各机关在权限范围内处理国家事务 。

★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方面:在中央统一领导下 ,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主动性 。

★国家机关内部关系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实行集体负责制,国务院、中央军委实行首长负责制。

★具体工作方面:中央国家机关的具体决策过程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②法治原则:1)国家机关设立 、活动必须符合法律要求2)国家机关作出的决定、命令等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要求3)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国家机关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 。

③责任制原则: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其决定、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所产生的结果 ,都必须承担责任。

★《1982宪法》:集体负责制(全国人大及常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个人负责制(国务院及其各部委、中央军委)。

1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①全国人大性质、地位:立法机关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②全国人大组成、任期:

★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 、特别行政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与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代表机关组成方式:地域代表制(主导),职业代表制。

★全国人大成员应该来自党的推荐,人数不超过3000名 ,全国人大常委确定个选举单位代表名额比例的分配 。

★非常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2/3代表通过,可推迟换届 ,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必须换届。

★全国人大每年举行会议时,由全国人大常委召集,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③全国人大职权:

★宪法修改、宪法监督实施:

●宪法修改:全国人大常委、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2/3以上通过 。

●宪法监督:全国人大(最高) 、全国人大常委。

★制定、修改基本法律:

★选举、决定 、罢免国家领导人:

●选举:全国人大常委成员、国家主席、副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国务院成员 、中央军委副主席和委员 。

●罢免:全国人大主席团、3个以上代表团、1/10以上代表提出 ,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提请全体代表半数同意罢免 。

★最高监督权:听取全国人大常委 、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④全国人大各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调查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

●有名委员会(宪法明文列举,任期5年):民族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化卫生委员会 、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 。

●无名委员会(全国人大设立,任期5年):内务司法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农业农村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的成员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 ,大会选举产生。

●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不一定都是全国人大代表,非代表者无“表决权” 。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由全国人大设立,全国人大常委领导 ,类似专门委员会的常设性委员会。

★调查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全国人大代表,无一定任期,调查任务完成即予以撤销。

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立法机关 ,也须对全国人大负责报告工作 。

①全国人大常委组成、任期:委员长 、副委员长(连任不得超2届)、秘书长、委员。

★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下届人大常委产生后结束;全国人大,下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开始时结束。

★成员实行“专职制 ” ,不得担任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职务(审计机关除外) 。

★全国人大开会期间,未经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未经全国人大常委许可 ,全国人大代表不受逮捕、刑事审判。

②全国人大常委职权:权力有加强、扩大。

★宪法解释 、宪法修改:

●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法定最高机关)、全国大人 。

●宪法监督:全国人大的宪法监督权是“经常性 ”监督权 。

★立法权、法律解释权:

●全国人大常委有权制定 、修改除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可以补充、修改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 ,但有2个限制。

◆2个限制:1)修改不得与基本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2)全国人大有权实施监督、改变 、撤销人大常委不适合的修改 。

★任免权:

●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无权任免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但其余人员有权任免。

●根据中央军委主席提名 ,决定其他成员的人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其他成员 。

●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监督权:法律监督权 、国家机关工作监督权。

●全国人大常委可撤销有关行政法规 、决议、命令、地方性法规(不含地方规章) 。

●全国人大常委会10人以上联名,可向国务院及其部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质询案。

●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 、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均可在职权范围内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

20.国家主席概述?

答:①国家主席的性质、地位:

★国家主席对内代表国家机构与国家权力;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国人民 。

②国家主席产生:

★国家主席任职条件:1)政治上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年龄方面年满45周岁。

●道德 、声望、学术等属于“非法律性”因素。

★全国人大主席团提名—→代表团酝酿协商—→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全国人大表决 。

③国家主席职权:国家主席无个人决策权 ,须根据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的决定行使职权 。

★国家主席职权:1)公布权2)任免权3)外交权4)荣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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